海运| 陆运| 空运| 综合物流| 船务新闻| 口岸/园区| 贸易| 宏观经济| 产业经济| 时政新闻| 图文天下| 物流专题| 物流网评| 贸易专题| 财经观点| 深度观察| 贸易网评

保税货物内销集中申报惠及加工贸易企业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4-3-3 14:46:00 中国宁波网(宁波)

导读:日前,宁波麦博韦尔移动电话有限公司报关员来到宁波海关驻鄞州办事处,一次性办理了2月份所有内销货物纳税手续。

  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宁波麦博韦尔移动电话有限公司报关员来到宁波海关驻鄞州办事处,一次性办理了2月份所有内销货物纳税手续。“以前,公司要将保税进口的料件转销国内,必须等到海关审批通过才能转卖,手续比较繁琐。自从海关推出‘集中申报模式’之后,我们的内销业务一下子被盘‘活’了。”麦博韦尔公司经理黄仕军兴奋地说。

  集中申报模式是海关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延长加工贸易国内产业链而推出的一项优惠政策。按照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先行内销保税货物,再集中向主管海关办理内销纳税手续。今年1月1日起,集中申报模式的适用企业从原先的AA类、A类企业扩大至B类企业,让更多的外贸企业享受保税货物内销集中申报的便利。

  据宁波海关驻鄞州办事处关员陈小圣介绍,想申请保税货物内销集中申报的B类以上(含B类)加工贸易企业,需先到主管海关备案,同时提供有效担保,资格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保税货物内销集中申报手续。(俞永均 郭蔚冉)(来源:宁波日报

  编辑:郭静)

物流新闻手机客户端免费下载 安卓用户下载

本文关键词:保税货物,加工贸易

【发表评论】 共有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