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关于推进东南亚航运枢纽和物流中心建设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将加紧探索实施自由贸易园区政策,并将逐步落实启运港退税等政策,大力推进航运业务的发展。
根据《意见》,将计划在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特殊监管区域内,不设置任何贸易壁垒,实施“一线放开、区内自由、二线管住”的便捷通关方式,促进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同时支持三亚建设免税物流园区;将建立财政、税务、外汇、口岸、海关、海事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制定与启运港退税政。
在现有的国际船舶登记方面,将积极探索创新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争取一批中资“方便旗”船舶转籍海南;争取在洋浦保税港区或者三沙市作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力争开展航运离岸金融试点,在洋浦保税港区开展离岸金融试点,建设航运和进出口贸易企业区域性财务中心、洋浦保税港区和海口综合保税区企业结算中心。支持注册在洋浦保税港区内,有实际需求的贸易、物流等外向型企业在境内银行开设离岸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