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海关连续查获了多起象牙走私大案。这些案件当事人各不相同,少数是一心发不义之财的犯罪团伙,绝大部分是纯粹因个人喜好而存侥幸之心的旅客。但法律后果是同样严厉的,轻则没收货物物品、罚款,重则追究其刑事责任。为避免到象牙交易比较频繁的国家旅游的旅客回国时因携带违禁品陷入法律麻烦,有关部门曾想了很多招儿去提醒,例如告示牌、手机短信等等,内容直白,语气谆谆,但这仍挡不住诸多飞蛾梗着脖子飞向大火。
尽管禁止或限制象牙贸易已成为全球共识,成为国人常识;尽管象牙及其制品价格不菲,尽管运输障碍重重,但全世界象牙贸易尤其是黑市贸易依旧活跃。其中,中国人持久而高涨的购买力是核心因素,有数据显示,每年有70%的非法象牙流向中国。在很多非洲的象牙供给大国,经销商把象牙打磨成中国象棋、筷子、观音像等销售对象指向明确的货物。
中国人为什么喜欢象牙?有传统的因素,有保值的考虑,有可以药用的误解。但有一点可以明确的:象牙是个畸形的奢侈品,象牙的有无无关国家安危,无关社会发展,甚至无关普通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而就是这样一个实用价值几乎为零的东西,却一直在一定程度上破坏着中国的国际形象。在全世界对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形成共识的大背景下,对象牙依然保持强大需求的中国显得分外突兀。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是禁止象牙交易的,否则海关也不会每年查办那么多象牙走私案件。中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缔约国,《刑法》、《海关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也作了明确规定,任何违反者都会被追究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之所以使用“在一定程度上”的限定,是因为这个禁止是不彻底的。1997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大会允许博茨瓦纳、纳米比亚等几个非洲国家出售库存象牙,从2008年7月,中国成为这些国家的象牙贸易伙伴国,2009年马上就合法进口了90吨左右的象牙。正是出于这个缘故,象牙及其制品至今没有象虎骨、犀牛角一样被列入《禁止进口货物名录》,而是属于限制进口商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能够出示相关许可证件,象牙是允许进口的,虽然国家主管部门一般不会随便开具这个证件。
即使《公约》授权,虽然国家允许,都不能有效地阻止源头上的无序。这是一个让人无奈的事实,也是很多中国人抱屈的地方:他们滥捕盗杀,凭什么板子打到我的屁股上?但作为象牙的最终目的地和主要购买者,我们必须做点什么,我们的确也能够做点什么。
尽管存在一些困难,但全面禁止象牙贸易应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这种禁止不仅包括国际贸易,也包括一定程度上的国内贸易。这种禁止不会对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大的损害,但却能提升我们的国家形象和大家的环保意识。
看过一则广告:象宝宝高兴地告诉妈妈自己长牙了,但妈妈听后一脸忧虑。“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我们无法从源头上控制“卖”,但可以从终点上禁止“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