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2015年玉米进口配额为720万吨,非国营贸易比例40%。
申领条件
2015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基本条件为:2014年10月1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和诚信情况;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遵守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规定;2012至2014年,在海关、工商、税务、外汇、检验检疫、粮食流通、环保等方面无违规记录,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玉米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营贸易企业;
2、2014年有进口实绩(不包括代理进口)的企业;
3、2013年或2014年玉米用量5万吨以上的饲料生产企业;
4、2013年或2014年玉米用量15万吨以上的其他生产企业;
5、2014年无进口实绩,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由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以玉米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