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4年间,中国共遭受贸易救济调查328起,涉案金额531亿美元。
今年一季度,中国遭受12个国家发起的22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金额9.63亿美元。
这一系列数据共同指向一个严峻的事实:中国已经成为遭受贸易救济调查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调查专员宋和平日前在商务部应对贸易摩擦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谈及今年形势时表示,贸易救济案件可能会比去年有所增长。
出口迅猛致摩擦不断
距离欧盟委员会公布对中国光伏“双反”调查初裁结果,只剩下一个多月的时间。去年欧盟发起对中国光伏的“双反”调查,严重影响了中国光伏产业发展。据统计,2012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同比下降35%。
这并不是个案(见图表)。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姚新超看来,这一现象有其客观原因,“中国连续3年成为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出口大国和第二进口大国,卖的东西越多,引发贸易摩擦等问题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更值得关注的是,继欧美等传统发达市场后,新兴市场国家也开始向中国发起贸易救济调查。
积极应诉争最大权益
面对不断增长的贸易摩擦,中国应如何应对?
“企业一定要积极应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小平表示,“如果出口企业遭受反倾销调查起诉后不应诉,就等同于承认存在倾销,最终一定会败诉。”
按照WTO规则,企业败诉就意味着要承受高额惩罚性关税。胜诉则可以享受到较低的单独税率,甚至零税率。
中国出口企业已经越来越认识到利用规则、积极应诉的重要性,并尝到了积极应诉的好处。
2011年,巴西启动对自中国进口的涂镀板卷的反倾销调查。在中钢协的组织协调下,武钢牵头积极应诉,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代理,及时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文件。2012年底,巴西宣布,本次反倾销调查以零税率结案,仅武钢就减少惩罚性关税近9000万元。
组织起来集体应诉,争取胜诉的机会,已成为越来越多中国企业的共识。2012年初欧盟对我国陶瓷餐/厨具展开反倾销调查,泉州市外经贸局同陶瓷商会召开了应诉协调会,对企业进行培训,发动企业积极应诉,最终欧盟初裁泉州市未应诉企业税率为58.8%,应诉企业获得了26.6%的单独税率。
宋和平介绍说,商务部建立了“四体联动”工作机制,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以及涉案企业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取得了较好结果。
摩擦倒逼企业创新
“贸易摩擦从短期来看对我们是不利的,从长远来看,这将倒逼中国的产品更加重视产品研发,更加注重质量和服务。”姚新超如是表示。
唐山晒阳太阳能科技公司就是一个被倒逼着走向新产品研发的例子。“受到欧盟双反的影响,按传统思路欧洲新客户已经很难做了,必须要研发自己的特色产品。”公司经营总经理王亚说,公司目前投入1000万元研发生产太阳能车顶,以图通过差异化竞争寻找市场。
广东五星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则采取了另一种“修炼”方式:转移市场。公司国际营销总监廖羽说,非洲、拉美等市场对太阳能产品需求都很大,为此,公司针对其需求专门提供改进方案,“客户对此非常感兴趣”。
在提升质量和服务的同时,姚新超认为,企业还要加强对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的研究。
政府的角色同样不可缺少。在姚新超看来,政府要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使企业早一点了解情况,早一点有所准备”。目前,商务部正致力于强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做好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和贸易救济知识普及工作,让广大企业及时了解贸易摩擦动态,了解贸易救济规则,掌握应对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