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奥巴马近期签署了《2013财年综合继续拨款法案》。而出乎意料的是,在这份长达240页的美国政府开支法案中,悄无声息地新增加了一个涉华条款。
根据法案中的第516条款,未经联邦调查局或相应机构许可,美国航天局、司法部、商务部、国家科学基金会等部门不得购买中国政府相关企业生产、制造或组装的信息技术设备。法案还禁止美政府将拨款用于颁发商业卫星对华出口许可证。
美国国会在法案中新增了对美国政府技术采购进行网络间谍活动审查的程序,要求美国各政府机构考虑购买信息技术系统时,必须咨询执法部门,并就“网络间谍活动或破坏”的风险进行正式评估。评估必须包括“信息技术系统由中国拥有、主导或资助的一个或多个实体生产、制造或组装相关的任何风险”。
很多美方专家、学者以及民众质疑这种以“国家安全”为名、不公平对待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行为,认为此举不仅将干扰双方正常的商业贸易活动,也无助于提高美国的网络安全,更将损害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
奥巴马并不情愿?
不少专家认为,为了避免政府将面临的拮据局面,奥巴马不得不按时签署《2013财年综合继续拨款法案》,从而为美国联邦政府2013财年下半年提供临时拨款。不通过这样的法案,美国政府将因“断粮”而关门。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迈克尔·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一行为的政治意图大于实际意图,跟中国对抗和作对在政治上似乎总是正确的。尽管美国总统奥巴马并不情愿,但也很难否决这样一份议案。这也是奥巴马政府回答部分选民的一种途径。
白宫女发言人凯特琳·海登在给媒体的一份电子邮件中发表声明指出,“这项界定不明确的条款在执行方面面临挑战……具有高度破坏性,而不会显著改善被影响机构的网络安全状况”。海登表示,奥巴马政府计划与国会进行沟通,以求在2014财年拨款法案中修正这一做法。
“一般来说,拨款法案不应涉及这些内容,但拨款法案本身对奥巴马及政府运作更为重要,增加这些内容也将使法案更顺利通过,从而保证政府正常运作,因此也不得不吞下这个苦果,”迈克尔说,“不过,明年的拨款法案还存在变数。”
两界联合反对
美国《国会山》日报报道说,美国商会和行业协会组织宣布反对国会通过的这项条款,并警告说,这一法案将束缚这些机构购买新的计算机系统,并将可能促使中国或其他国家执行针对美国公司的相应限购措施。
科温顿一伯林律师事务所网络安全领域的律师大卫·费根表示,这项限制中国技术的条款模糊不清。他说,像iPhone这样在中国组装的商品很可能也会受到这项法案的潜在影响,尽管也许这并非是立法者的初衷。
即使那些长期关注中国“黑客问题”的美国专家也对这项法案提出了质疑。美国计算机网络安全研究所的负责人和首席经济学家斯科特·博格表示,这项新的限制法案不代表这是一个长期政策。
法案获得通过后,美国软件联盟、发展美国对外贸易紧急委员会、美国信息技术工业委员会、美国半导体工业协会等11家信息技术团体联合致函美国国会,反对这项条款。它们抗议说,产品安全应基于“产品制造、使用和保存的方式,而不是基于谁建造或者在哪里建造”。这项关于信息技术的评估设置了麻烦的、具有反作用的先例,将造成重大国际影响,并将使美国信息技术企业在全球市场中处于不利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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