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开始,进口乳制品就要实施新的管理办法了,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新规最大亮点在于,企业首次进口的乳制品必须实施近50项的“全项目检测”。
5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据厦门检验检疫局介绍,新规定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其中,最大亮点在于企业首次进口的乳品必须实施“全项目检测”,在进口报检时应提供乳品的检测报告,并包含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所有项目,包括标准引用的良品中污染物和真菌毒素的标准项目。这样有些首次进口的乳品检测项目将近50项。
对于非首次进口的乳品,每批在报检时应提供首次进口“全项目检测”报告的复印件,以及质检总局规定项目的检测报告。
同时,《办法》还规定了追溯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办法》对于从源头保障进口乳品质量确立了准入制度,对向我国出口乳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
新规实施在即,东渡检验检疫局提醒乳品进口商,要提前准备新规要求相关材料,如检测报告等,避免造成到港货物不能入境等损失,并加强食品安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配置,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