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硬木和装饰用胶合板得到中国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0.22%至27.16%”。按美国商务部最新的贸易法规定,从2011年11月2日起,涉案产品进口商在初裁结果公布后至反补贴税令发布前需向海关支付现金押金。
与此同时,中国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11号公告,初裁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此前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欧盟曾指责中国补贴国内的涂层钢。同日,有消息称,国家质检总局要求,3月1日起,进口肉类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在入境口岸报检美国进口猪肉时,应当提供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无莱克多巴胺(瘦肉精)残留的检测报告。
美方再次发难
近年来,美国屡次对中国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或337调查,甚至还包括市场中难得一见的特保调查(针对中国轮胎)。2013年,美国对中国产品的调查似乎仍没有放松的迹象。
2月初,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对包括华为、中兴在内的多家厂商生产的3G和4G无线设备发起“337调查”,以确定这些产品是否侵犯美国公司专利权。这是2013年以来美国对中国产品发起的第4起“337调查”。
昨日,美国又认定,中国的硬木和装饰用胶合板得到中国政府的补贴。去年9月27日,美国硬木胶合板公平贸易联合会向美国商务部提起申诉,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硬木和装饰用胶合板倾销幅度为298.36%至321.68%,补贴幅度也超过2%的允许范围。因此,美国商务部于去年10月18日发起“双反”调查。
“临沂市东方金信经贸有限公司、临沂圣福源木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森达木业有限公司收到的补贴幅度低于2%,因此拟不征收反补贴税。”在一份公开声明中,美国商务部称,“对于15家没有回应美国商务部调查的中国企业,美国商务部拟征收27.16%的反补贴税,对此类产品的所有其他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拟征收22.63%的反补贴税。”
声明还称,2011年11月2日起,涉案产品进口商在初裁结果公布后至反补贴税令发布前需向海关支付现金押金。“这实际上就是变相地增加企业赴美的成本。”一位常年与美国和哥伦比亚等市场打交道的皮革生产商在电话中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解释。
与美国的举措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据美国阔叶木外销委员会去年4月在广州的描述,美国硬木对华出口量2011年总价值高达8.28亿美元,同比增长21%。
按最新日程,美国商务部将于7月作出最终裁定,ITC将于8月作出终裁。
反倾销大战
事实上,不只是美国,近期,包括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也曾对中国钢材等产品发起调查或裁决。比如,国家发改委2月27日就表示,目前针对中国钢铁产品的贸易救济调查已有9起,“呈爆发式增长态势”。
无独有偶,商务部昨日宣布,对欧盟的甲苯胺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商务部称,经商务部调查,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存在倾销并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务部称,2013年3月1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依据初裁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对此,有观点认为,中国与欧美国家的“贸易战”仍将继续进行。
“一来一去的‘较量’,看似激烈,但不是‘贸易战’,而是正常的争端。”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何茂春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不过相关案例还是说明了今年中国的对外贸易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形势。”
“面对西方国家咄咄逼人的指责,企业不应该害怕,对于有关国家的裁决,应坚决拿起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何茂春建议,“在作出终裁前,政府与政府间也要建立起沟通机制,保证各自国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