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局上半年为打击虚假贸易、防范外汇资金大量流入而祭出的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正逐步见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表示,截至2013年11月底,“打击虚假转口贸易专项行动”已查验虚假转口贸易单证1076份,涉及企业112家,涉嫌违规金额超过25亿美元。其中,41家企业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12家涉嫌犯罪的企业已移送公安机关。
据国家外汇局网站昨日消息,外汇局日前召开银行贸易融资检查暨政策通报会,通报了外汇局2013年开展的“打击虚假转口贸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36家中、外资银行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早报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4月,为了解转口贸易交易真实性,同时防范和抑制异常跨境资金过快流入中国,国家外汇局在还未正式祭出《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号文)打击虚假贸易之前,就已经向各家商业银行下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打击虚假转口贸易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外汇分局即时开始对单笔付汇金额超过100万美元的转口贸易及转卖业务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广东、浙江、上海、天津等贸易重镇,更是此次开展真实贸易背景调查、收紧转口贸易融资的重点行动地区。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近期人民币持续升值以及出口数据的超预期回升,虚假贸易融资似有卷土重来的趋势。国家外汇局12月月初已经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遏制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虚假贸易融资行为。
可佐证的是,国家外汇局昨日公布的11月银行结售汇数据显示,11月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为451亿美元,较上月增加59亿美元,自7月起连续4个月环比增多,并创下自今年2月以来的10个月新高。此外,银行代客远期净结汇204亿美元,创下2011年有该项数据以来的历史最高值。
在此次会议上,国家外汇局也不忘督促银行严格执行上述政策,积极支持实体经济真实贸易融资需求,防止企业虚构贸易背景套取银行融资。外汇局表示,将加大对银行贸易融资真实性、合规性的监测力度,评估银行交易尽职审查情况,必要时实施现场核查或检查。
值得一提的是,商务部昨日发布《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公告》,是对现行的2011年发布的两份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问题的相关文件的最新修订,并简化了相关程序,如境外投资者申请将原出资币种由外币变更为人民币的,无需办理合同或章程变更审批,可直接到有关部门和银行办理登记、资金汇兑等手续。公告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外,与2011年发布的现行规定一致,《公告》仍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使用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资金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战略投资上市公司除外),以及用于委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