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晚,20000平方米太阳能叠层薄膜从江苏张家港保税区顺利通关。
这批货物来自一家德国在华的太阳能材料生产企业,在光伏业寒冬期间,这家尚处于试生产阶段的公司能够接到这样一个大订单,实属不易。
据记者了解,由于这家企业属于“高级”的加工制造贸易,符合海关总署、商务部等支持苏州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相关政策,因为受到了地方政府的鼓励。
为了支持高端加工制造业的发展,地方政府、海关等机构在简化报关手续、适用较高管理类别、加快流转手续、不限制外发加工、适用内销集中申报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这些措施带来了回馈,以张家港保税区为例,1-8月,当地完成货运量800.9万吨、货值113.1亿美元,同增17.26%、5.89%,征收海关税收51.2亿元,同增 25.63%。
上述成就,意味着被指应在新一轮发展中扬弃的加工贸易,或许仍会作为支撑中国经济成长而长期存活。
“十一五”期间,江苏实现加工贸易进出口额10675亿美元,占全部进出口总额的58%,占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的22%,规模仅次于广东。
随着外部条件的不断变化以及加工贸易自身的不断发展,部分政策已与加工贸易发展的现状不相适应,对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本报记者独家获悉,从2011年以来,海关总署等中央部委与江苏省就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频繁对接,这以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多次调研江苏为典型。在“{国八条”支持外贸进出口之际,或许会在第四季度诞生更新的具体措施,以促进加工贸易在更广泛的领域转型升级。
总体而言,现有政策并不利于国外技术先进的大型企业在国内加入或形成国内价值链,也不利于使全球生产要素供给企业成为自己的供应商或形成全球供应链。从对中国经济贡献尤其是税收角度而言,存在着更多亟需完善的领域。
江苏省国税局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如果一个经济成长模式,对税收的贡献持续下降,那么就更有理由去反思。
加工贸易仍将长期存在
以加工贸易为典型的出口导向型战略,是中国在过去30年改革中取得成就、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机遇。
时至今日,江苏的加工贸易仍是占主导地位的对外贸易模式,呈现出以进料加工为主体、以外资企业为主导、以机电产品为主打的特点。
本报获得的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江苏进料加工占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76%;加工贸易主体中外商投资企业占94.9%以上;加工贸易产品结构中,机电产品进出口占比高达84%,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占比也达到65%,加工贸易中一半以上是IT产品,2006年其进出口占比更高达65%。
2012年上半年召开的江苏对外开放大会上,对加工贸易的一个评价是:开放型经济的龙头带动作用明显。2010年江苏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2527亿美元,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度达到14.1%。
仅以苏州而言,加工贸易出口占GDP的比重从1995年的12.7%上升到2006年的126%(2010年回落到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