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国八条”进入密集落实期。昨日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等成为各地率先执行的措施,其中湖南、江西、重庆、舟山等地扶持力度均进一步加大,成为降低企业出口风险、渡过外贸疲软期的一张“王牌”。
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八条”),其中规定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方面,要特别注意发展对小微企业的信用保险,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记者了解到,这一政策各地正在密集实施中,力度也得到了实质性加大。例如,湖南省对小微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按其实际缴纳保费的75%给予资助。对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融资,按国家规定的同期银行标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在重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则进一步扩大重庆地区的信用保险渗透率,将该地区的承保总额从21.2亿美元提高到26亿美元,并将政策天平倾斜到小微企业。
此外,浙江舟山市出台小微企业“全风险覆盖”政府联保出口信用保险模式,2012年上半年海关出口额在15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均可以享受免费参保,自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这些小微企业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出口项下应收账款损失,如发生买方拖欠、破产、拒收货物等商业风险及汇兑限制等政治风险,可向中国信保浙江分公司直接报损索赔。
我国惟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帮助企业提高对买家的把控和了解,避免出现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可以通过索赔来弥补经济损失,同时凭借信用保险还可以为企业融资带来便利”。
据了解,在全球经济形势疲软的形势下,海外客户欠款现象时有发生。常州新麦尔克服饰有限公司相关人士介绍,其出口美国的货物出现客户拖欠货款,但由于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其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后仅10天就得到了赔付。
事实上,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日前在广州调研外贸工作时就曾指出,商务部会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通知》,切实扩大对中小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