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环境和卫生部宣布将限制进口和生产环氧乙烷(oxirane)化合物,该决定遵循加拿大国家《环境保护法》(Environmental ProtectionAct)第64章中环氧乙烷化合物被定义为可能有毒的结论。
根据限制令,进口或生产该物质必须按照《加拿大新物质通知法规》(Canada’s New Substances Notification Regulations)的规定提前至少120天向环境部门提交相关信息。该限制令也涵盖了该物质的环境释放水平、处置和相关记录的保留等要求。
新要求已从2012年9月18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