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哥《自由贸易区协定》8月1日实施 将惠及福建

www.jctrans.com 2011-7-27 8:44:00 东南网

导读:8月1日起,中国和哥斯达黎加签署的《自由贸易区协定》开始实施。哥斯达黎加是我国在中美洲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2010年中哥双边货物进出口额超过12亿美元,其中我国向哥方出口额近10亿美元,同比增长37%,占哥斯达黎加进口总额的7%左右。

  8月1日起,中国和哥斯达黎加签署的《自由贸易区协定》开始实施。哥斯达黎加是我国在中美洲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2010年中哥双边货物进出口额超过12亿美元,其中我国向哥方出口额近10亿美元,同比增长37%,占哥斯达黎加进口总额的7%左右。

  根据《协定》,中哥两国将对各自90%以上的贸易产品分六类分阶段实施关税减让至零关税,而其中超过6成的第一类产品在《协定》实施后立即实施零关税,第二至四类产品的进口关税分别在《协定》生效的5年、10年、15年内分阶段降至零。输哥产品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中哥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即可享受哥斯达黎加的零关税待遇。为此,福建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福建企业应把握机遇扩大出口。

  哥斯达黎加是我国在中美洲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2010年中哥双边货物进出口额超过12亿美元,其中我国向哥方出口额近10亿美元,同比增长37%,占哥斯达黎加进口总额的7%左右。

  据福建检验检疫局统计,2010年福建检区输往哥斯达黎加的法定检验商品达1333万美元;今年上半年出口625万美元,同比增长47.75%。输往该国的主要有机电产品、鞋类制品、纺织品、轮胎等商品,将直接受惠。

本文关键词:中哥,自由贸易区协定,福建

【发表评论】 共有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