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江门海关获悉,该关认真贯彻落实由海关总署、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同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推进转变发展方式合作备忘录》,不断优化监管服务,着力构建新型保税监管体系,适应和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今年1~5月,江门海关加工贸易企业内销征税达8500多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6%。
据介绍,江门海关通过以产业转移园为载体落实“双转移”战略、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促进外贸转变发展方式、以新型保税监管模式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多措并举,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江门海关还专门建立了“产业转移海关协调员”制度,通过“提前参与项目可行性论证、提前介入项目建设、提前做好通关指导服务”,全程跟踪确保企业尽快投入生产运营。
本文关键词:加工贸易,内销,征税
共有评论篇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