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报道:日前关于中国定价机制将调整的言论甚嚣尘上,但毫无置疑的是,国内定价机制原则上将朝向市场化的轨道前进。“总的修改方向是更加灵活,更能反映市场和企业的成本变化。”,发改委官员曾在媒体上公开表示。
因此关于缩短调价周期及频率,这一符合市场化演变、也符合石油央企和消费者预期的政策出台基本上可判断是“铁板钉钉”上的事,且据了解,早在08年底,发改委原定价机制的草案中就过关于10个工作日的调整方案。因此C1可以预判下一个定价机制调整将从目前现行的22个工作日(即1个月)缩短至10个工作日(即2周)。不过调价频率的调整或将缩短至3%,但也有可能保持在4%。
不过即使是缩短调价周期与频率以消减投机及供应方和消费者不满的政策出台,但发改委还需考虑的是拟定的定价机制如何反应国内的供需情况,如何反应企业成本及利润的变化。
因为现行的定价机制仍存在两个弊端,一是跟国内供需脱节,二是在一定原油价格水平下,石油企业旱涝保收。首先目前我国零售价调整的依据完全按三地原油价格变动调整,未能反映国内的供需状况,或者说即使国家根据国内情况进行适当调控,但调控的依据和参考系毫不公开透明,也只能使政策的执行者及消费者无所适从。
另外,在发改委制订的现行定价公式中所含的固定加工成本和利润率较高,再加上市场流通环节中的利润,石油央企在成品油该产业链上几乎是享有巨额利润。虽说三大公司是追逐利润的上市企业,但同时更多的是体现代表人民利益的央企,其拥有的巨额利润越高,或对下游的消费挤压越重。且该固定成本和利润率的设定对石油企业改进流程,优化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毫无促进作用,相反起到“吃大锅饭”的影响。
因此,发改委如何制订一个即反映国内成品油市场供需,也能灵活反映石油公司成本及利润在竞争市场变化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是一件非常考研智慧的难题。
据C1分析, 我国在制定新定价机制的同时,可借鉴临近国家地区的定价机制演变。目前原油进口依存度高达九成的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已平稳过渡至市场定价时代,他们目前成品油定价体系可作为以后我国定价机制可能实施的方向之一,尤其是日本,目前国内已建立起完善的价格评估体系来反映国内外的供需情况。
据日本COSMO石油公司介绍,日本在2008年10月后修订了沿用了十八年的成品油定价方法,引进了新价格体系,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价格透明度,缩短批发和零售价差,准确反映供求关系,消除时间偏差,以迅速与国际市场行情联动,确保价格的预见性。以下是新旧定价机制对比。
新定价方法 | 对比 | 旧定价方法 |
2008年10月后 | 实施时期 | 1990年-2008年9月 |
汽油、车用柴油、煤油 | 实施品种 | 汽油、车用柴油、煤油 |
每周/按各石油品种/按地区 | 修改方法 | 每月1-2次/全国所有石油品种 |
东京工业品交易所成品油期货价格 | 价格修改指标 | 原油和产品进口价格的变动幅度 (主要参考原油采购成本) |
调查公司的日本成品油现货价格 | ||
原油等石油产品到岸价格 | ||
上周三至本周二 | 计算对象 | 上月/上2周 |
按石油品种的上周的变动幅度 | 公布内容 | 价格变动幅度(所有石油品种一律) |
企业定价 | 定价单位 | 1997年前政府定价 |
1997-2002年放宽价格管制,逐步市场定价 | ||
2002年后企业定价 |
由上可见,日本成品油定价机制也是从一个缩短调价期限,逐步走向市场化的过程。尤其在新价格体系确立中,日本建立了规范的期货现货价格体系来反映国内的供需情况,而不单只是受国外油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完全可以作为中国成品油市场未来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