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延迟了20天之后,江苏省终于公告发行2015年第一批地方债,发行面值总额为522亿元。
无独有偶,当天三部委联合下发“财库102号文”,除了规定地方债定向发行之外,还将地方债纳入央行SLF、MLF和PSL的抵押品范围。
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第一批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发行总额522亿元,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其中置换一般债券30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14亿元。
债券分为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四个品种,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104.4亿元(占20%)、156.6亿元(占30%)、156.6亿元(占30%)、104.4亿元(占20%)。
公告显示,江苏地方债将于5月18日就利率招标,19日开始发行并计息。
早在4月23日,本应打响2015年1.6万亿地方债发行第一枪的江苏省宣布发债延迟,事实上今年地方债发行在多省市全面延迟。分析认为,主要是因为地方债的规模大、利率低、流动性差,加之受到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的影响,难以获得投资者青睐。
为了推进地方债的发行,财政部可谓“煞费苦心”:除了规定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率高于同期限国债利率,还发文鼓励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机构投资者投资地方债,并将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从10%提高到20%。
此外,腾讯财经求证到,5月12日,财政部联合央行、银监会紧急下发102号文。除了规定地方政府债定向发行之外,在操作规程中特别提及,将地方债纳入央行常备借贷便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LF)和抵押补充贷款(PSL)的抵押品范围,可按规定在交易场所开展回购交易。
上述新规无疑大大提高地方债的认购热情。在此之前,有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债不能质押、不能回购,导致其流动性差,这也是投资人对地方债兴趣不高的主因之一。
评级机构中债资信给2015年第一批江苏地方债的信用等级为AAA,为最高级。在资金用途方面,置换一般债券用于偿还审计确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新增一般债券主要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棚户区改造、普通公路建设等方面。
公告称,鉴于江苏省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15年需偿还部分已落实资金来源,此次债券不安排省级额度,全部转贷市县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招标发行规则中提到,主承销商(7家)最低承销额为每期债券发行量的12%,副主承销商(4家)最低承销额为每期债券发行量的3%。按照12%*7+3%*4=96%计算,意味着主副承销商几乎可以覆盖全部发行额度。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副总裁、宏观经济研究主管章俊曾在4月底的研报中指出,央行需要一个稳定并且庞大的资产标的来作为未来基础货币投放的渠道,而地方政府债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其障碍在于根据规定央行不能直接购买政府发行的债券。
而现在看来,财库102号文的下发,一方面可以解决央行基础货币投放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解决地方政府融资的问题,从而达到一举两得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