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 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工信部中小企业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情况。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司长郑昕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宏观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中小企业也总体保持平稳发展,但面临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发展环境,特别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激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活力。
中小企业是我国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小企业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创造了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完成了70%以上的发明专利,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
郑昕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形成了一部法律和四个国务院文件为主的法律政策体系。一部法律是,2002年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四个文件是,2005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36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国务院文件。2009年,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发36号文件)。2010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民间投资36条)。2012年,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国发14号文件)。
郑昕进一步表示,这四个文件,根据新形势依次推出,政策不断深化,分别从推进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帮助中小企业渡过危机难关,鼓励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以及扶助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做出部署,提出要求,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郑昕指出,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和目标前进。宏观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中小企业也总体保持平稳发展。但面临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发展环境,特别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面临成本上升较快、市场需求不足、融资难融资贵、负担重等问题。
对此,工信部将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以更有力的措施推进改革、促进创新,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激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