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月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
红河州1—9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9.25亿元,同比增长12.6%。
按销售单位分
城镇148.1亿元,同比增长11.7%,乡村41.15亿元,同比增长16.2%;
按行业分
餐饮业27.63亿元,同比增长12.4%,商品零售161.62亿元,同比增长12.7%,。
二、各县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
泸西17.28亿元,同比增长14.1%;个旧35.86亿元,同比增长14%;红河5.19亿元,同比增长13.6%;河口3.82亿元,同比增长13.5%;石屏13.82亿元,同比增长13.%;金平6.09亿元,同比增长13.%;建水17.84亿元,同比增长12.7%;屏边6.37元,同比增长12.6%;元阳7.66亿元,同比增长12.5%;弥勒20.49亿元,同比增长12.%;蒙自26.09亿元,同比增长11.7%;开远24.3亿元,同比增长11%;绿春4.33亿元,同比增长10.9%。
三、全省共完成3064亿元,同比增长12.6%;红河州名列第十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