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分配〔2012〕357号
关于做好2012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
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调控的基础工作,我委建立了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制度,现就开展2012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要求
(一)2012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原则上按照《关于做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分配2010438号)的有关要求开展。
(二)国资委系统监管的企业原则上均要参加薪酬调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企业需说明原因。
(三)各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企业填报数据为单户企业个别报表的数据,不得是合并报表的数据,三级及以下企业既可填报个别报表数据,也可填报合并报表数据。
(四)为方便各地国资委共享企业数据,地方国有企业在上传数据文件时,文件标题命名为:“当地名称”+“企业名称”,如“北京市XXX公司”、“河北省XXX公司”。
二、注意事项
(一)调查数据组织填报方法与2010年基本一致。《2012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问卷》(以下简称《调查问卷》)、《调查问卷说明书》及《调查问卷PPT演示》可通过国务院国资委网站(www.sasac.gov.cn)企业分配局子站下载和浏览。
请参与调查的企业务必下载今年的《调查问卷》(使用以前年度的《调查问卷》无法上传数据),填报时要注意金额的单位。
(二)请各地国资委、各中央企业于7月15日前,在2011年度调查企业名单的基础上,将新增、退出、更名、变更代码的企业信息,按照层级结构(集团总部、二级、三级及三级以下)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委信息中心(报送方式参照附件)。
(三)调查企业将《调查问卷》填写完毕后,请于9月15日前登录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企业分配局子站,点击“上传调查问卷”上传数据。
(四)请调查企业保管好“上传调查问卷”时登陆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于以后年度调查时使用。
三、请各地国资委、各中央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调查问卷》的填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全面、真实和准确。我委在以往年度信息交流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要求,今年拟增加主要行业的薪酬数据。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相庆 郝娟
电 话:(010)63193519 63193720
邮 件: zonghe-fp@sasac.gov.cn
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清 苏滨
电 话:(010)63192336 63192312
邮 件: yangqing@sasac.gov.cn
subin@sasac.gov.cn
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 编:100053
附件:★★/n1180/n1566/n259655/n260194/n15483671.files/n15483947.xls☆☆XXX集团(限中央企业)或XXX国资委监管(XX)企业名单
国资委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企业分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