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吸引很多人的关注,在这份涉及很多宏大话题的方案中,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制度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令人关注。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介绍这份方案的时候说,需要把治国理念转化为制度体制机制,加强事关长远的制度机制整体设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这一目标,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意义重大。具体到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它可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并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础。
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之后,拥有大量房产的人可以被很快确定,从这个角度来说,这项制度对反腐的助力作用不容小视。同时,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保障房屋等不动产的交易安全,减少欺诈行为,而且还有利于摸清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有利于宏观调控。可以说,这项制度,一举多得。
《央广财经评论》本期嘉宾: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资深房地产专家韩世同。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专门提到了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房屋这样的不动产在交易的时候必须要进行登记。像汽车轮船这样的价值很高的东西也是要登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现有的这些制度有哪些共性和不同?
韩世同:我觉得它们的共性都是属于高价值的财产,但是不动产很明确是不能移动的,动产是可以移动的,而且不动产是跟土地以及上面的附着物、建筑物密切相关。这两者的登记部门互相之间都不一样,汽车的车管所、轮船只能在航务部门,房屋在国土房产部门,价值变化不太一样。我们看到动产价值是不断贬损的,但是不动产会随着土地不断的增值而保值增值,而且不动产是可以做抵押物,动产目前一般的银行不给做抵押贷款物。
一直备受期待的房产信息全国联网和这一制度是不是应该紧密相连呢?
韩世同:这个是必然相联系的,本来这两件事关系不是太大,统一登记物权法的时候就已经提出来,全国房产的住房信息联网是近期因为限购限贷等等这方面的一些需求,再加上反腐等等,这两者会起到互相推动互助的作用,住房信息的联网有助于统一的建立,也有助于住房信息的联网。
其实2002年两会上,就有代表呼吁制定不动产登记法。《物权法》颁布后,每年两会几乎都有代表、委员呼吁,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配套政策。为什么之前一直没有确立这项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目前出台,条件是否已经完全成熟?
韩世同:有专家提出三个条件,一个是要有完善的居民信息的身份体系,一个要有全国联网的查询,还有一个小产权。中国地域非常广阔,很多机构不太一样,像广州国土房产部门是在一起的,有助于统一;但有一些像深圳国土是跟规划放在一起的,必然是属于两个部门来管,这个登记的方法就比较难。必须要采取统一的运作机构,统一的规范模式,这样才能够构建出一个统一的管理体系。之前的这种要想等到条件完全成熟以后,再开始进行这样做话,是不可能的。可能要在建设当中不断的完善。
您觉得目前条件是不是已经完全成熟了?
韩世同:我觉得现在不能说完全成熟,但是现在肯定是应该构建,构建的过程当中不断的完善,因为这里面也包括了很多,甚至包括了跟户籍关系,跟全国联网等等的这方面的管理完善。其实都是放在一起的,小产权要不要登记这个也是要放在一起的。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介绍这份方案的时候说,建立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是为了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统一登记制度,对于反腐也能起到很好的效果。那么在这项制度今后正式建立之后,我们可以期待产生哪些效果?
韩世同:我觉得马凯他讲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还是为了落实物权法,他讲的反腐其实应该跟公民的社会信用的贷款制度建立更直接的联系,但是这两者还是可以起到互相促进的作用,它对于反腐和预防腐败还可以提供一定的基础。这个其实主要还是要为纪检、审计提供便捷查询的渠道。
这个制度受到大家如此关注,很重要原因是大家关注它在反腐方面能够起到哪些作用。在这一次方案出台中专门提到了反腐内容,这一次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能不能有效遏制类似“房姐”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呢?
韩世同:单靠不动产统一登记,可能不一定起到这样的作用,制度的完善不取决于单一的制度,还必须系统化,比如包括户籍的管理,全国住房信息的共享以及监察审核等等的制度都必须要完善。光指望不动产统一制度一登记就万事大吉,一劳永逸,这个不太可能也不太现实。统一登记只是为监察部门提供了更加方便的监察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