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呼声再起,反映不同立场的各种主张纷呈。但国企究竟应当如何处置才能于国于民更为有利?
国企私有化,国外早有先例。有英国式的私有化,有日本式的,也有俄罗斯式的。私有化,并非没有风险和失败教训。国企私营化究竟需要经过怎样必要的程序安排?英美的法治与职业经理人文化是否对于国企改革的走向至关重要?《华夏时报》记者再次专访世行报告作者之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请他就上述问题再做深入分析阐述。
药方:产权民间化,治理商业化
《华夏时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名誉会长高尚全最近对媒体表示,国企改革的最重要任务是市场化、股份化的改造,是引入一些民间资本,是资本社会化,而不仅仅只是所谓私有化。您怎么看?
张文魁: 我在上次专访中已经阐述,国企的根本出路在于民营化。东躲西闪是鸵鸟心态,是没有勇气的表现。我曾经说过,国有企业无法摆脱周期律,必然会像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轮回一样,再次从黄金时代一步一步地滑向白银时代、青铜时代、黑铁时代。如果不通过民营化改革打破这个周期律,最后国家要拿出大量的公共资源来救助国有部门,其实都是老百姓买单,这是何等悲催。因此民营化不是可有可无的装点,而是实实在在的平衡增长引擎。
我所谈论的民营化,不仅仅是国家所有权转向非国有投资者,而是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所有权的转移,而第二层意思是公司治理的转型。很多人只注重第一点而忽视第二点。几年前,我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和实地调研发现,不少国有企业在私有化之后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出现焕然一新的局面,相反一些企业在私有化之后陷入了经营困难境地甚至某种糟糕的局面,如果仔细探究,这些企业实现了所有权的转移但并没有实现公司治理的转型。
公司治理转型什么意思呢?就是随着所有权结构的变化,过去行政化、形式化再加上内部人控制、内部人分享的公司治理应该过渡到商业化、实质化并有基本透明度和制衡性的公司治理。这个过渡能否平稳实现是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其难度大于所有权转移本身,因为所有权转移可以在一夜之间完成,而公司治理转型则要花费较长时间和较多周折并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所有权转移之前和之后的公司治理可能面临不同的实际问题,所有权转移之前可能是内部人控制和激励不足等委托代理问题或者政企边界不清问题,而所有权转移之后可能是大股东滥用控制权、转移资产、践踏职工合法权益、控制权重新分配当中的争夺等问题,以及日常经营权能否比较稳定地由那些有经营才干的人员来行使的问题。
中国大量的不完全的私有化所产生的混合所有制更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此外,有计划的、渐进的民营化并不排斥在那些重要的大企业中阶段性地保留一些国有股份以形成所有权多元化的格局,而且国企出售和国有股转让收入也可以部分地留存下来以投资基金的形式重新形成投资组合。所以我主张民营化过程中可以有一个专注于资本回报、分散化且有较强流动性的国有资产组合,这个现代化的国有资产组合可以用来强固社会保障体系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应对这些问题,是民营化的重大挑战,民营化要成功,就必须应对这些挑战。
所以我给中国国企改革开的药方简而言之就是两句话:产权民间化,治理商业化。
方式:国有股大宗出售,上市后不断减持
《华夏时报》:早先国企改革中的种种乱象、俄罗斯的实践导致出现工业寡头统治,让许多中国人担忧所谓全民利益均沾只是一种幻象而非上策。国企民营化必会使其落入原高管家族与官僚权贵手中,权贵资本主义也势必大行其道,民营化必陷中国于困境吗?
张文魁:这样的担忧可以理解。但是不应该拿俄罗斯这个特殊性的东西当做普遍性的东西。东欧其他一些国家的私有化结果并不是这样,有些国家的私有化相当成功,我们为什么不看那些国家反而老拿俄罗斯说事?
俄罗斯采取了一种权证私有化的方式,当时就有很多专家反对,认为会出大问题,果不其然。所以我认为中国国企的民营化不能像俄罗斯那样采取每人分一份把国有资产分给全民的方式,这种方式听起来挺能吸引人,但实际上更容易导致财富以不合理不光彩的方式集中。
许多经验证明,所有权大宗出售或先上市之后不断减持国有股的方式要好得多。而且俄罗斯在很短时间内搞大爆炸式改革,比中国的运动还运动,国资侵吞和财富掠夺难以避免。俄罗斯私有化还有一个教训就是,那些包含或者显性或者隐性的巨额垄断租金和资源租金的国有企业,其私有化要非常慎重,这些企业的私有化应该在形成竞争性市场结构并消除了租金之后才能进行,或者至少要经过严格的竞争性程序才可能私有化,并对有些需要进行监管的行业进行严格监管。否则,私有化的参与者只是冲着巨额的显性和隐性租金而来,这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可能是灾难。
个人认为,对于具有某种垄断租金的国有企业,如果要民营化,最好是上市,之后不断减持国有股,并要防止私人控制性股东的出现,因为一个股份比较分散的上市公司可能是这类企业比较理想的民营化路径。当然这也会导致另一类公司治理问题,但相对而言有些办法可以对付股份分散的公司治理问题。俄罗斯私有化运动中的寡头,基本上都是出现在具有垄断租金和资源租金的行业。
我们在世行报告中,也着重提到要破除垄断、构建竞争性市场结构、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问题,其实就是要防止寡头的出现,不论是私有制的寡头,还是公有制的寡头,都会损害经济效率,我们国内虽然不像俄罗斯那样有那些私有化寡头,但不是也有不少国有制的寡头吗,它们比私有制的寡头到底好多少,谁也难以说清。
总结一下,中国国企的民营化应该避免每人分一份的方式而应该采取国有股大宗出售或上市后不断减持的方式,同时应该谨慎处理含有巨额垄断租金和资源租金的国企的民营化,并约束政府行为,防止官员借机大发横财。
要主动推进而非摇摆不定
《华夏时报》:为何英美可行?是因为英美有几百年法治与职业经理人文化吗?撒切尔的低成本式改革路径为何能取得成功?
张文魁:的确,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除了转轨国家推行私有化之外,一些曾经拥有较多国有企业的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也推行过私有化。因此总体而言,全球范围内的私有化有足够多的经验教训可以让我们把民营化做得更好。
英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私有化总体而言都符合预期。这些国家私有化能避免大的负面效果,当然与法制健全、职业经理人文化有很大关系,但更重要的在于,它们的私有化是建立在清晰的政治意愿、清晰的实施计划、清晰的时间表的基础之上。这样就能防止搞运动、打擦边球和暗箱操作。我想,中国国企产权改革最大的隐患在于,平时遮遮掩掩,急时慌不择路。这种做法无法堂堂正正,当然就容易出问题。
所以我强调,中国应该有主动的民营化而不是搞被动的民营化,中国应该推行有时间表的民营化而不是摇摆不定的民营化。如果推行这样的民营化,不但有利于塑造一个崭新的、充满活力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部门,也有利于形成一个能真正惠及老百姓的现代化的国有资产组合以帮助社会转轨的顺利实现。只要堂堂正正地制订实施这样一个民营化计划,把这样的民营化计划向老百姓切切实实地交待清楚,我相信老百姓会拥护的。
民企有能力重组改造国企
《华夏时报》:回顾中国当代经济史,我们看到,半个世纪前中国台湾地区也曾经历过改革路径选择的大辩论。数年的辩论,在台湾的党政领导及社会精英之间终于有了大致的共识,积极扶植民营企业成为台湾经济发展的主轴,造就了台湾的繁荣和富裕。中国台湾地区的实践证明,调节而不是限制,放开而不是妨碍,让民营经济自由发展,让其能量得以发挥,将有益于整个经济,增加国民所得。中国大陆地区会有这样的改革结果吗?
张文魁:是这样的。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不仅对于市场机制的形成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有好处,而且对于国企改革也具有极大的好处。
俄罗斯匆忙推行向老百姓分国有资产的私有化方式,国际上一些著名学者如Gerard Roland等人就认为,很可能是出于一种强烈的使私有化过程不可逆转的政治意图,因为当时俄罗斯并不存在一个有实力的民营部门可以以有偿受让的市场化方式来接盘国有企业,如果要等待这样一个民营部门的出现,将花费很长时间,当时俄罗斯的国内情形并不允许长时间的等待,在这个长时间的等待当中很可能出现私有化过程和整个国家转轨过程的大逆转。
因此,国有资产的私有化方式就成为一种现实的政治选择。所幸的是,中国三十多年来的转轨过程是可控的,在国有部门自身经历不断重组的同时,一个虽然毛病不少、屡受批评但充满活力的、实力强大的民营部门崛起了,民间资本也非常雄厚。中国的民营部门现在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走向国外、整合全球资源的能力,我们当然不应该怀疑其重组改造国有部门的能力。
当然,我需要重申,在注重国家所有权转移的同时,要十分重视公司治理的转型,要十分重视对民营部门的规范。我们在世行报告中关于企业部门的结构性改革内容,也论述了如果遏制政府的产业干预以促进民营企业壮大等问题,希望这些建议都能得到采纳实施。
最好有个国企民营化3000天计划
《华夏时报》:国企民营化究竟需要经过怎样必要的程序安排?李荣融认为,国企在私有化之前应先把法律法规这条高速公路修好。而社会上一些人认为,世行报告提出的到2030年的国企改革方案实际上是一份6000天私有化计划。在您看来,国有经济真正成为全民所有制实现形式必须遵循怎样的路径?
张文魁:毫无疑问,健全的规则、严格的程序是国企民营化健康推进的重要条件,把法律法规这条高速公路修好是很好的意见。但是,修建这条高速公路不能永远停工。事实上,在上一轮国企产权改革中,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基本上已经形成了这样一条高速公路的骨架并且很多路段都铺设完毕,包括李荣融同志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期间就出台了一整套规范国企产权改革的法规和规章,其实他自己就是一个修建这条高速公路的优秀工程师,当时很多民营化的汽车已经上路行驶,总体而言规范性越来越强、违规行为和交通事故基本可控。
现在迫切需要做的有两件事情,一是赶紧解除上路管制、立即开放入口;二是赶紧铺设未完工路段。否则,国企改革又会一直拖下去,国有资产可能再次烂下去。因此,国企民营化一定要有时间表。我们虽然提出了到2030年的改革方案,但在我的心目中,这些改革很急迫,应该而且完全可以在2020年前后就完成,其实2002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就定下了到2020年建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国企改革目标当然也应该在这个时期内实现,否则庞大的国有部门的存在必然成为建立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阻碍。
所以国企产权改革并不需要拖到2030年才完成,因此我希望,最好是有一个国企民营化3000天计划而不是6000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