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下发给各银行以及相关金融机构的通知显示,国务院已同意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方案,将于2013年2月25日起全面执行。此次刷卡费率整体下调幅度为23%至24%。
这份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指出,此次手续费下调将进一步发挥银行卡在扩大内需、促进流通和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调整仅涉及境内银行卡的消费交易,2003年施行的商户刷卡手续费规定自2013年2月25日起同时废止。
通知附件罗列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维持了现行的商户行业差别化定价,具体行业分类包括餐娱类、一般类、民生类和公益类四大类。此次刷卡费率整体下调幅度为23%至24%,其中餐饮娱乐类下调幅度高达37.5%
餐娱类包括餐饮、娱乐、珠宝、工艺美术品、房地产及汽车销售,整体费率由原来的2%下调到1.25%,降幅高达37.5%。在整体费率中,发卡行服务费0.9%,银行卡清算机构网络服务费0.13%,收单服务费基准价(可上下浮动10%)0.22%。房产汽车销售单笔费率由原来的每笔10元,全部上调到80元封顶。
一般类包括百货、批发、社会培训、中介服务、旅行社、景区门票等,整体费率下调到0.78%,其中发卡行服务费0.55%,银行卡清算机构网络服务费0.08%,收单服务费基准价(可上下浮动10%)0.15%。批发类每笔封顶26元。
民生类包括超市、大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等,整体费率为0.38%。
公益类包括公立医院和公立学校,发卡行服务费与银行卡清算机构网络服务费均为0。(任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