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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运管局推出七项举措 宣贯《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7-6-8 10:13:00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导读:《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正式颁布,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湖北交通治理体系建设的一件大事,条例是对运管机构源头治超法定职责的再强化。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正式颁布,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湖北交通治理体系建设的一件大事,条例是对运管机构源头治超法定职责的再强化。在6月6日召开的条例宣贯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省运管局局长陶维号代表全省运管机构就宣贯条例做表态发言,推出七项举措。

  一是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好学习培训,全面了解条例主要内容,重点学习条例赋予运管机构的新的工作职责,使各级运管机构工作人员在源头治超中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条款;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条例,使源头单位、运输企业和驾驶人熟悉源头治超的法律规定,自觉遵守条例;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出全社会关注源头治超、支持源头治超、参与源头治超的良好氛围。

  二是研究制定配套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源头治超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将源头治超纳入到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与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超限机制,以及路面与源头监管联动机制,实现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相互衔接、密切配合、联防联治;加强与公路、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通力协作的源头治超工作机制;制定完善超限运输源头治理风险管控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前研判,有效化解应对。

  三是摸底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年货运量在10万吨以上的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充分掌握货运源头单位基本情况,提出重点货物源头单位名单,报请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政府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档案。

  四是督促落实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在货物装运(场)站安装符合标准的超限检测设备,落实货物合法装载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对货物装载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对货运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按照货运车辆核载质量和装载要求装载,如实签发货物装载单,建立﹑健全货运车辆装载进出场﹙站﹚的登记﹑统计制度;对超限运输、非法改装行为,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五是不断加强货运源头单位监督检查。在当地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治超办)的统一领导下,主要采取巡查等方式,对本地区重点货源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违法装载的源头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做到重点货源单位巡查全覆盖。

  六是深入开展货运企业和车辆源头治理。加强对申请从事道路货运经营的车辆外廓尺寸的实车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擅自改装的车辆,一律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加强车辆年度审验,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道路货运车辆,一律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经营行为;充分利用道路运政信息系统、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提高源头治超能力和水平。

  七是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和联合惩戒制度。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实现公路、运政、交警部门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依法受理上级或其他地区相关部门抄告的公路超限运输违法案件,严格执行治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运输行为的责任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联合惩戒;将车辆超限运输行为纳入诚信考核管理,作为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人诚信考核内容,实行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管理制度,并上报当地治超办,纳入地方信用信息系统。

  陶维号强调,全省运管机构要将《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宣贯以及何厅长、王厅长的讲话精神,作为平安交通专项整治、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道路运输安全领域“大建设、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一项重点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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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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