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天试运行,昨日,长沙河西片区高速公路快处快赔正式启动。根据规定,对于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却未撤离导致交通堵塞的,对拒绝撤离的当事人处以200元不记分处罚。
快处快赔范围为:发生在上午7时至下午6时,在高速上发生无人员受伤,无公路损失,单方车损在2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办理流程为:对事故车辆进行拍照,事故双方驾驶人也互相拍下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并互留联系方式。如果对方当事人不能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的,请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到场处置。同时,事故双方当事人需要在事故发生48小时内到理赔服务点处理,或报保险公司处理。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到理赔服务点处理,可以由事发地公安交警部门按一般程序处理,并按照保险公司流程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