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宣布,2016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19日,我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将实行货车大幅优惠减费政策,优惠期暂定1年,约惠民16.17亿元。这是继2015年4月1日全省降低货车收费、普惠企业以来,我省再一次大幅降低货车收费,促进工业稳定运行、提质增效。
此次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一个新增、一个提高和两个不变”:一是使用我省ETC卡交费的货车,在通行集中连片贫困区11条高速公路和5条环城高速公路享受现行收费标准50%的优惠;二是办理并使用我省ETC卡交费的货车享受现行收费标准20%的优惠;三是所有货车享受现行收费标准12%的优惠;四是对持有超限运输许可证的货车,超重在100%以上的部分,道路补偿费最高征收系数由16倍降至4倍。优惠期暂定1年。
据介绍,这一优惠政策的实施,可切实降低全省物流企业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促进省内集中连片贫困区实现脱贫目标,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物流主通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