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2016年作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
《通知》要求,要建立健全常态管理、协调联动、科技治理、宣传教育、制度保障五大长效机制。确保道路通行能力显著提高,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稳中有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按照《通知》,今年我省将全面完成九项重点任务:6月底前完成高速公路入口计重设备动态秤改为静态秤工作(经批准缓建的除外);开展高速公路重点桥梁下空间及重点隧道消防设施、交通标志标线、路面防滑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开展普通国、省干道和高速公路标志标牌清理、完善专项整治;新建32个普通公路固定超限检测站,并尽快投入运行;按照“属地负责、政府监督、行业监管、企业管控、责任倒查”原则,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工商、质监、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物流运输等部门开展机动车非法生产、销售、维修、装载、检测、上户等源头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活动,针对摩托车、拖拉机,深入开展超员超速、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整治;继续开展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对乡道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应建未建安保工程(路侧护栏)路段进行查漏补缺,重点督查有应建任务却未申报和任务完成不好的地区,将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向村道延伸,鼓励有积极性的地区对通七座以上营运客车的村道公路危险路段开展安保工程(路侧护栏)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四川省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监控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年底前开工;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公安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编制道路交通安全教材,进入中小学课堂,每半年召开一次整治工作新闻通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