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提高农村群众幸福指数,宜春市将改造70座危桥,建设规模2600延米的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列入今年的百件民生实事中。昨日,记者从宜春市交通部门获悉,该项目共投资5000万元,今年3月起开始动工,计划今年12月底完工。
为确保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的顺利完成,为广大农村地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完善的公共交通服务,宜春市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的资金渠道,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建设资金以省、市、县三级政府补助为主,不足部分由项目所在地的县、乡(镇)两级政府负责筹措;对列入全省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库,并按要求完工的拆除重建类大、中桥项目实行奖励,奖励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利用冠名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建设。
据介绍,市、县两级交通运输、水利、环保、国土资源、税务等部门要主动为加快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建设服务,对危桥改造项目在涉航、涉河、环保、国土等相关审批手续办理上要加快工作进度,依法限时办结。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原则上采用环境影响报告表等形式由属地审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施工许可制、项目公示制。为便于控制工程质量,在桥型选择上应选择设计和施工技术成熟的桥型。设计中应尽可能考虑运营期间桥梁养护维修的可行性、方便性和经济性,鼓励一般桥梁采用标准化设计方法。危桥改造期间,各地应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对群众出行的影响。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发生工程质量或者安全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的直接组织部门,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保障农村群众出行安全的关键环节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组织实施。工作经费由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自行解决。县(市、区)政府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负总责。公路部门管养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由市公路管理局负责建设。其他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由县(市、区)政府确定建设单位,原则上县道危桥由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乡、村道路危桥由项目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