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加大交通建设力度,实现“市市通快速铁路、县县通高速公路”,并将积极承接车购税对农村公路建设的专项转移政策,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
根据《实施意见》,陕西将在贫困地区优先安排产业路、园区路、旅游路等工程,打造一批“农村经济干线”,尽快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集中安置社区通硬化路,加快人口比较集中的自然村公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危桥改造等完善提高工程建设,加强县乡村公路养护。
为推动交通建设项目加快实施,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将努力推动提高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尽量减少市县配套资金压力。国家高速公路项目,补助项目总投资的30%,较“十二五”期提高60%左右,基本解决项目建设所需资本金。普通国道项目中,一级公路每公里补助由800万元提高至1200万元;二级公路每公里补助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上涨幅度达50%;同时,扶贫地区项目将在该标准基础上再上浮10%。通村公路项目,将根据县区贫困程度,每公里补助由30万至50万元,上升到63万至73万元,最高增长一倍多;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补助标准也将明显提高。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将与各市签订交通扶贫共建协议,层层签订军令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各级政府和部门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目前,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已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十三五”期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投入1000亿元贷款用于全省尤其是扶贫地区的农村公路和国省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