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官网12月2日报道。本周四,欧委会交通运输委员奥莱塔·布尔茨与到访的德国交通部长亚历山大·多布林德就德国高速公路收费框架问题达成一致,终结过去数年双方就该问题存在的法律争端。新收费标准在保障欧盟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避免基于国籍存在的歧视,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得到相应的资助,有助于鼓励低排放出行。
据悉,欧委会于2015年6月对德国高速公路收费法案启动正式审查程序,并于9月将案件提交至欧洲法院。根据双方周四达成的协议,德国将对两项法律做出修改: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区分五类不同的车型,采取分别定价,较此前三类车型增加两类;二是对于非德国牌照且短期通过的车辆设置较低的收费标准,具体费率按照年费费率1:7.3设定;三是降低包括电动车在内新能源车辆的费率,如10天内费率设置为2.5欧元,低于普通车辆5欧元的标准,同时降低新能源车辆的年费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