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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进入收官阶段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6-10-9 14:05:00 凤凰广州

导读:公路系统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从“垂直”管理调整为“属地”管理符合国家规定,是全市公路系统的大事。

  2016年10月1日起,清远公路系统正式从“垂直”管理调整为“属地”管理,清远市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进入有效落地和后续收官阶段。在昨日召开的清远市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暨交接会议上,清远市公路管理局分别与英德、佛冈、连州、连南、连山、阳山6个县(市)人民政府签署《公路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交接协议书》,以上县(市)公路管理系统人权、事权、财权及确认的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将一并移交所在县(市)人民政府管理。

  清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清远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新全主持会议。

  曾贤林指出,公路系统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从“垂直”管理调整为“属地”管理符合国家规定,是全市公路系统的大事。公路体制改革让地方政府在公路改造、管护和建设方面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话语权,各县(市、区)要在改革中抓住机遇,自我加压,推动当地的公路建设迈上新台阶,带来“烂路变好路,好路变美路”的发展新局面。

  清远市在今年5月份部署启动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本次公路体制改革,6个县级路局下放管理,清城、清新局保留并更名为清远市局直属两个分局。清远市公路管理局局长蔡旭东介绍,2013年以来, 清远市公路局集中精力推动消灭市域国省道“烂路”、“次差路”,借助中央、省补助和地方配套支持筹资近50亿元完成市域1607公里国省道中近233、997公里国省道完成改造,实现了“烂路变好路”,同时成功撤销了连怡公路、英坑公路等一批收费站,经营性收费公路比重从42%下降至13%,真正还路于民。国省道公路已从“负面清单”变成“优质资产”,为改革下放打好了基础, 清远市成为国家交通部“十二五”期“迎国检”全国推广介绍经验的八个地级市之一。他表示,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有助于发挥地方各县级政府“点对点”的管理主体作用,更好地实现对国省道公路的高效、精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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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广东,清远市,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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