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电子运单管理制度,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以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源头管控和动态监控,有效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运营水平。
实施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工作,作为江苏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源头管控和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主要任务是建立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建设电子运单管理系统,严格电子运单填报监督检查制度,建立源头查验和登记、核准制度,强化路面检查,以及加强对电子运单信息的统计分析。
根据《通知》要求,江苏省电子运单管理制度从今年7月至9月试运行,从今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目前,江苏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路单报送信息平台也已经研发,电子运单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江苏省成为全国最先开展电子运单管理制度的省份。通过实施电子运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源头以及道路运输等各环节监管,减少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危险货物托运、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企业规范化经营;提升管理部门危险货物运输的精细化、精准化监管水平,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整体管理水平;为跨部门、跨地区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和决策支持,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安监、公安、环保等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记者 施科 李德志 通讯员 丛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