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30%以下的驾驶员记3分,超载30%以上记6分;曝光一年内超限超载3次以上的车辆或驾驶员并列入“黑名单”,原发证机关吊销其道路运输证或从业资格证。日前,经广东省肇庆市政府同意,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大源头治超的工作力度。
《意见》明确,各市、县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道路货运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要在5月前公示属地确定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明确货运源头治超监管责任单位和监管对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意见》将相关许可机关或主管部门也纳入治超体系中。货运源头单位须安装计量设备和远程监控系统,不得放行未经称重或超限超载车辆。
根据《意见》,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货运车辆联合清理整顿行动。从5月1日起,未按规定办理检审的货运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一律依法恢复车辆原装。
作者 何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