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峰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全面做好立法工作,要完成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反走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学前教育、酒类管理、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旅游、动物防疫、渔业、高速公路管理、出租汽车等方面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工作。
2014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28件,废止3件,批准地方性法规17件、单行条例5件,落实“单独两孩”改革决策,将城市供热、养犬、社会防控体系建设等热点民生问题列入地方性法规。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更加注重民生问题,围绕交通安全、职业教育、辽河治理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同时,重点监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发展老龄事业、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旅游业、大气污染治理、农村环境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