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完善路面治超路网管控,扎实推进淮南市治超工作。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合徐高速公路淮南连接线收费站对行驶的载货类汽车开始执行计重收费政策,对客运车辆仍按行车证计征车辆通行费。
据介绍,全省一级公路收费站已推广计重收费多年,淮南因多方面原因,一直对所有过往车辆执行按行车证计征车辆通行费的政策。此次执行计重收费政策后,载货类汽车将以收费站实地测量确定的车货总重为据,不超限装载的车辆基本费率为2元/吨车次。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吨的车辆按2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2元/吨车次线性递减至1.6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1.6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费。对超限运输的车辆,超限30%(含30%)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收取车辆通行费;超限30%-100%(含100%)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通行费;超限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6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作者 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