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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速公路11月严查四类交通违法行为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5-11-4 15:01:00 新疆都市报

导读:从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了解到,即日起至20日,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集中警力严查以上违法行为。

  在高速路边停车、遇车辆排队占应急车道行驶、乘坐客车不系安全带、大型车辆驾驶人没按规定在右侧车道行驶,如果你还有这些行为,可要马上改掉!

  11月3日,记者从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了解到,即日起至20日,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集中警力严查以上违法行为。

  “之所以严查这四类交通违法行为,一方面是通过日常查处发现,较为普遍,另一方面它对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有影响,比如在发生事故时占用应急车道会耽搁救援时间,甚至危及到驾驶人及乘车人的生命安全;而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车速慢,在超车道行驶会压低车速,导致小轿车在车右侧超车,但车道右侧是大货车司机的视线死角,小轿车超车过程中容易发生刮擦、追尾事故。”高支队阜康大队一中队指导员杜渊源向记者介绍。

  阜康大队辖区大型货车较多,一般大货车多在夜间集中出行,民警介绍,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日常巡逻中会经常遇到,此类违法行为较为普遍。“我们会采取警车鸣笛喊话等方式劝大货车回归‘正道’。在本次治理期间会利用车载行驶记录仪取证,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将车拦停处罚。”杜渊源说。

  据了解,在整治期间,高支队各大队民警白天会安排不少于6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服务站勤务,针对营运性客车严查乘客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夜间安排不少于6个小时的巡逻勤务,及时清理违停、故障车辆;处理事故现场、分流疏导交通拥堵时,安排不少于1组警力专门开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的抓拍和现场处罚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乘客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交警将采取便衣搭车暗访方式,检查辖区通行客运车辆乘客安全带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客车运行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客车行驶中存在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理;对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同时,还将对辖区重点监管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调取GPS监控资料,对GPS监控中的超速行为,一律录入违法系统。并联合运输企业开展冬季安全行车隐患大排查,督促企业及时修复乘客座椅安全带。发现安全带损坏座位仍然售票载客的,对该座位乘客及时转运,并对客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记者 李娜 通讯员宋大勇 杜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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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新疆,高速公路,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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