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底,山东省68条(段)高速公路累计通行费收入1713.28亿元。其中,43条(段)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累计收费837.49亿元。累计支出795.25亿元,其中运营养护支出289.77亿元,占36.44%;归还银行贷款本息505.48亿元,占63.56%。收支相抵结余42.24亿元,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归还农村公路建设贷款本息等。25条经营性高速公路累计收费875.79亿元。累计支出533.35亿元,其中运营养护支出284.87亿元,占53.41%。累计盈利342.44亿元,盈余资金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基础建设等支出。
依据现有收费能力和贷款余额,统筹考虑收支增长因素测算,截至2014年底,43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中,京沪高速化马湾至临沂段、临沂至红花埠段2条高速公路和滨新高速滨州黄河大桥能够还清贷款;10条高速公路可以在5年内收回贷款;4条高速公路可以在5至10年内收回贷款;10条高速公路需要10至25年收回贷款;3条高速公路能正常还息但还本压力大;5条高速公路收不抵支。
25条经营性高速公路中,山东高速集团管理的19条经营性高速公路,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分摊投资额的情况下,整体上实现盈利。其他6条经营性高速公路,有3条实现整体盈利。
到今年底,全省有15条(段)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达到15年收费期限。这15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初始总投资154.6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和借款111.95亿元,后期大中修和信息系统建设又增加银行贷款49.6亿元,到2014年底尚未归还银行贷款余额79.69亿元。从还贷情况来看,到今年底,这15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中,京沪高速化马湾至临沂段、临沂至红花埠2条高速公路能够还清贷款,其余13条高速公路收费15年不能还清贷款。
经测算,在不能还清贷款的13条高速公路中,菏泽至东明、京沪高速泰安至化马湾等3条高速公路可以在5年内收回贷款;博山至莱芜、济聊高速德州段等4条高速公路预计在5至10年收回贷款;荣乌高速烟台绕城、济聊高速聊城段等4条高速公路预计在10至20年收回贷款;泰安至莱芜、东营疏港2条高速公路收不抵支,归还利息困难,需要补充资金才能维持运转,基本无力收回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