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近日颁布。《办法》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停车区(以下统称服务区)的卫生标准作了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服务区公共环境应保持干净、整洁,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卫生间清洁无异味;经常性停水、水量和水压不稳定的服务区,经营业主单位应建设专用蓄水池;个别卫生间不能满足卫生需求的,经营业主单位应对其进行升级改造;服务区广场路面应平整、无坑槽,地面坡向坡度符合排水要求,广场无积水现象;服务区广场应科学划分货车、大客车、小型车等停车区域;经营业主单位应对服务区周边绿化进行日常管护,在服务区广场配置引导员和保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