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召开的2014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动员部署大会上获悉,我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多措并举督促企业充分利用动态监控手段,规范车辆运营行为。
推行高速公路区间测速。根据客运车辆途经路线情况,对辖区客运车辆行经高速公路进出口距离,以及所用时间计算区间行驶速度,对超过规定限速的客运车辆进行处罚,确保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时速不超过100公里。及时对客运企业抄告的GPS监控发现的、路途中电子警察监控拍摄到的驾驶人超速行为进行处理。
对擅自关闭终端、终端故障等无法接入联网联控系统的车辆,企业不得安排运输任务。无故不在线车辆必须停止运营,交通运管机构不予年度审验,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年检车辆。
利用动态监控手段,严格查处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破坏查处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灯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