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上旬,一批绿色循环低碳公路、航道、港口主题性项目试点实施方案通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苏南等地一批项目列入其中;3月下旬,江苏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南京、常州、南通、淮安、镇江)区域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013-2017)通过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评审。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实输施方案和五市区域性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完成,将为江苏加快推进苏南等地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建设,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省份提供支撑保障。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共同推进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框架协议》,2020年江苏将率先全面建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示范省份。在部省框架协议指导下,省交通运输厅推出了首批绿色循环低碳公路、航道、港口主题性项目,预期通过主题性项目的建设,在全省范围内树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典范。
首批绿色循环低碳公路主题性项目包括宁宣高速、沪宁高速、镇丹高速、312国道苏州西段、312国道镇江城区改线段以及237省道扬州段,建设内容贯穿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各个阶段,涵盖路基路面、交安设施、桥面隧道、绿化氛围等领域。
此次通过评审的航道项目为芜申线南京段航道和丹金溧漕河常州段航道。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围绕绿色循环低碳航道的核心理念,在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阶段,针对航道、护岸、船闸、桥梁、服务区以及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分别开展31个和33个节能减排项目实施、评估考核、节能减排效益测算等工作。
通过评审的港口项目包括江阴港、张家港港、大丰港绿色循环低碳港口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将从绿色循环低碳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循环低碳装卸设备运输应用、港口智能信息系统技术应用、清洁能源推广应用等方面,结合各地实际,建设绿色循环低碳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