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际铁路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逐步建立合理的运营亏损补贴机制。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城际铁路运营亏损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城际铁路各条线路的运营补亏期限暂定为5年。
补亏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
《办法》明确,城际铁路运营亏损补贴责任主体为省、市两级政府。运营亏损分线路核算,省、市按3∶7比例进行补亏,各市按其境内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进行分摊。
设立城际铁路运营补亏资金专户,专户设在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投公司),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补亏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城际铁路运营成本(委托运输费用、电费、折旧,线路、站场、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等设备维修费用,税金、公司运营费用及其他相关支出)和还本付息等方面的资金缺口。
拨付补亏资金需通过多项程序
根据《办法》,每年年初,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际公司)会同城际铁路运营单位提出上年度城际铁路各条线路的运营亏损额及补亏申请,由铁投公司审核后报省政府。
经省审计厅组织对城际铁路运营亏损额进行审计认定,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具体补亏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到各责任主体。
省、市补亏责任主体于补亏方案下达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城际铁路年度补亏额度,将资金上缴至补亏资金专户。由铁投公司于省、市补亏资金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给城际公司。
运营补亏期限暂定为5年
《办法》指出,城际铁路各条线路的运营补亏期限暂定为5年。同时,要求城际铁路运营单位要努力提高运输服务质量,积极吸引客流,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减少运营亏损。
《办法》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挤占和挪用补亏资金,违反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该《办法》共13条,仅适用于郑州至开封、郑州至焦作、郑州至郑州新郑国际机场3条城际铁路。新建城际铁路通过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等方式筹措运营补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