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超限检测站运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我省近日出台了《江苏省公路超限检测站运行管理办法》。
该“办法”从我省超限检测站的规划建设、职责、运行管理、规范管理、执法管理、考核监督等方面分别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在建设方面,“办法”按照节约成本,科学发展的思路,提出新(改)建公路超限检测站要综合利用公路部门现有资源,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公路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确定的总体要求实施建设;为方便车主就近接受处理,提高执法效率,明确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检查验收合格,并对外公布的公路超限检测站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选择其他执法场所;公路收费站、公路养护应急基地(中心)、社会停车场和卸载场等设施和场所内可设置超限治理处理点。在运行管理方面,“办法”强调了24小时工作制以及工作日中午值班制度,对超限检测站值班制度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在动态称重检测系统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了超限检测站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实施网络延伸,按照全省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布局规划,推广应用动态称重检测系统,研究探索建立非现场执法工作机制,提升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