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解决的问题终究绕不过去。
高速路节假日免费政策实施一年多以后,关于对路桥企业补偿的问题终于浮出水面。而此前一度充当“冤大头”的路桥企业则有望变身超级赢家。
5月8日,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其官网公开征求意见。这份《征求意见稿》指向相当清晰,为对冲国家的免费政策、补偿扩容改建和满足养护管理等因素,提出收费公路可延长收费年限,且收费标准可进行市场化的调整。
高速路节假日免费政策提出以来,舆论热点完全集中在了出行者能够节省多少费用、路况是否拥堵甚至是路网建设的缺陷等方面,但事实上,另外一个完全被公众忽略的群体虽然在默默配合政策的实行,但并不认同免费政策的实行。
一位不愿具名的北京某高速路收费站站长向记者表示,路桥企业对于免费政策抵触情绪很大,“我们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政府说免费就免费了,政府请客,我们买单,俗称‘冤大头’。”
这位站长告诉记者,舆论沸腾,没有路桥企业敢公开反对免费政策,“但是为什么即使免费,有的高速路还是会不厌其烦的一杆一车?那是人家在记账呢。”
事实上,对免费政策抵触的不仅仅是路桥企业,与路桥企业利益紧密相连的银行对这个政策也不赞成。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工商银行(4.21,0.05,1.20%)行长杨凯生就在小组讨论会上发言表示,高速路的投资主体是多元的,一律免费有违背契约精神之嫌,民间资本对免费有意见,也涉及到信贷的安全。
因此,坊间一直流传有国家将对路桥公司进行补贴的传闻。
同样在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徐祖远则表示,政府不会对路桥企业进行直接补贴,但是有关补偿方式在研究,并会涉及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改。
两会结束仅仅俩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就正式推出,这个速度的确让不少人有些吃惊。
不过,让人吃惊的还有这份《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对路桥企业的补偿方式以及力度。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高速公路因改建扩容增加投资的以及还贷经营期满后除由公共财政承担养护费用以外的高速公路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补偿收入。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可根据交通流量、当地物价指数变化情况等因素适时予以调整。
“事实上,政府针对免费政策对路桥企业相应补偿是合情合理的,但《征求意见稿》提出的补偿的方式及力度显然是不合适的。”中投顾问流通行业研究员申正远向记者指出。
申正远认为,用收费的方式来解决免费造成的损失,让免费政策变成了“伪免费”,与此同时,延长收费年限对于根本未能享受免费政策的七座以上车辆造成了极大不公平。更重要的是,收费年限的延长如何准确量化?“补偿路桥企业的损失,应该寻求更合理的方式。”
虽然利益受损,但一直淡定的路桥企业们迎来的这个有些过于漂亮的“翻身”引起了人们不少议论。
银河证券分析师周晔指出,因养护管理而延长收费年限的提出,有可能让路桥企业将收费期限藉此从“有限”变为“无限”。而对于收费标准可依据流量、物价等相应调整的提出,则是试图为 2011年之前通行费率的不定期上调正名,也试图为未来的上调建立依据。
“希望最终方案能够顾及公众意见,不要让我们‘初一’免掉费用,‘十五’再加倍补偿。”“驴友”LUCY向记者表示,“既然是政府的惠民政策,就应该考虑免税等政府财政补偿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