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出炉。根据方案,国家铁路局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行政编制35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
方案公布后,记者联系广铁集团和相关路局获悉,目前未有变化。内部人士表示,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运输部分和交通部下属国家铁路局的行政监管部分如何切分落地,尚有待后续推进。
“在行业监管方面,理论上地区管理局也可对地方路局进行管辖,类似央企在地方也要受到当地工商部门的管理。”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副教授张晓东指出,作为国家铁路局的分支机构,这7个地方铁路监督管理局可能会对地方路局有所影响。不过具体要等待铁路总公司的方案确定,各个地方路局市场承担主体责任明确后才能厘清。
另外,铁路的各项建设工作也如常进行。记者日前在位于深圳市平湖街道的平湖南长轨基地看到,厦深铁路惠深段的存轨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只待正式铺轨工作开始,而隧道、桥梁等难关也被一一攻克,厦深铁路广东的惠深段铺轨工程仍计划将于6月1日启动。记者向相关施工单位了解,广东境内在建其他几条高铁,包括南广、贵广施工也并未受到此轮改革影响,正在有序推进。
解读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
强化安全职责 取消部分审批
日前,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出炉。该方案的主要看点在于15项职责被取消,铁路运输安全等职责被强化,国家铁路局设立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铁路垄断地位,相当于放宽了企业进入铁路市场的条件。
放宽铁路市场准入条件
方案取消的15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包括取消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取消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取消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取消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取消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等。业内人士认为,取消这些审批权限,将部分权限下放,有望为下一步的改革打下良好基础,体现了简政放权的思路。
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副教授张晓东解释,原来铁道部集运营管理于一身的体制存在较多问题,在发展中逐步破解,本轮改革则实现了铁路体制改革从量变到质变。“下一步还是要积累量变,让铁路系统更适应市场。”
本次“三定”方案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放宽了企业进入铁路这一巨大市场的条件。而在此前5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形成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支线铁路、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所有权、经营权率先向社会资本开放,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既有干线铁路”,也被列入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
张晓东对记者指出,改革之前,铁路部门政企不分,经营主动性差,其基本经营机制和模式都不适应市场发展和现代物流的需要。而此次“三定”方案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国家铁路局和铁路总公司能够相互制衡,公开透明,符合国家总体改革方向。“企业活了,能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也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整个流通体系和物流业的质量和效率。”
此外,方案明确了国家铁路局的六项主要职责,主要集中在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的起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及实施市场秩序政策措施,行业监测和国际交流等方面。根据这些职责,国家铁路局设7个内设机构。张晓东认为:“本轮改革中,国家先从国家铁路局"开刀",考虑地方,再考虑总公司,稳步推进,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
安全运作和监督主体分开
除了取消15项职责外,方案还特别提出加强一项职责,即加强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监督铁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
实际上,由于铁路行业具有流动性的特点,安全监管体系显得更为特殊。业内人士认为,安全职责被特别提出,有利于促进铁路安全监督和技术监管。
张晓东指出,按照国家公布的改革方案,国家铁路局本身就有监督生产安全的责任,但是同样的,铁路总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运作的主体和安全监督的主体分开了,也有利于更好地落实。”
而在具体工作中,安全职责则需要得到进一步落地执行。“铁路安全主要包括技术安全和非技术层面的安全。”同济大学特种土木工程技术研究所所长、教授曾德顺指出,划分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后,履行安全职责则要考虑多种因素。他向记者解释,安全技术方面包括预测流量、信号质量、监控技术以及传感器寿命等技术可靠性问题;非技术层面的安全因素是指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问题,如火灾、爆炸等。“两大安全要素相互配合,才能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曾德顺说,这就要求设立的地方铁路监督管理局承担起上述两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