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单位强装货最高罚3万、管理者乱罚款严重者将追究刑责。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发布《武汉市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货车超限超载这一严重影响道路安全顽疾展开严格治理。
货运单位强装货最高罚3万
《办法》规定,货运单位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不得为超限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一旦查实,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每辆次给予1万元至3万元以下罚款。
管理者乱罚款将追刑责
管理者不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实施收费、罚款,或者在收费、罚款时不开具财政票据,将收费、罚没款据为己有的。一旦发现,将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法制办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修改建议,并于2012年6月13日前来函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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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琼 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