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文昌
近期,全国多地多次发生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机场附近违法违规飞行、干扰民航航班正常飞行事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航空安全。面对日益严峻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无序飞行、扰航事件频发高发的严峻态势,我市高度重视航空安全和公共安全,按照“属地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切实加大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行为,着力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控,努力做到营造一方干净安全的天空,确保航空安全万无一失。
无人驾驶航空器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在技术和市场的共同推动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数量和规模呈爆发式增长,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市场的火热和产业的高速发展,以无人机为代表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已经进入普通大众日常生活之中。这些高科技产品目前被广泛应用到航拍、农业、测绘等诸多领域,作用日益凸显,为生产生活带来诸多方便。不过,随之而来的,却是一些企业和个人违规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危及民航飞行安全和公共安全,引起广泛关注。
“6月1日起,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须实名登记注册。中国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5月16日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明确无人机须在8月31日之前在指定网站‘民航飞行标准监督管理系统’完成实名登记。从6月1日以后违反相关规定的。将首先对其将进行教育引导,如果教育引领到不改的。将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杨正平介绍说,自全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市公安及相关部门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了全面普查排查工作,均落实登记备案,对拥有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单位和人员情况,具有操控技能的人员情况,无人驾驶航空器名称、型号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并签订治安责任书,要求相关责任人定期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备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使用、购销情况,督促落实购销飞行器实名登记管理。
5月12日,我市划定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并通过各类媒介和各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同时,在区域边界、路口等醒目位置设立禁飞标示牌,并注明净空保护有关规定,便于群众识别,并组织专人专岗,加强对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的巡防巡控。
“你已进入临沧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施放无人机、风筝、孔明灯、热气球等升空物……” 记者看到,在临沧机场周围,配有机场净区域图的黄色净空保护警告标示牌随处可见。
“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严禁释放各种无人驾驶航空器,如果发现有任何驾驶无人飞行器的活动,将报告当地公安或机场公安进行依法处置。” 临沧机场副总经理周晓明介绍说,临沧机场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每天都会派出两波到三波人进行飞行禁飞区的巡逻、巡视,严防无人驾驶航空器出现扰乱民用航空器的飞行运行情况的发生。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不要随意购买和随意放飞无人驾驶航空器。特别是在机场周边及民航部门公布的禁飞区域内更不要释放无人驾驶航空器。如确有特殊需要的,需报民航相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批准后,并报当地机场备案,方可释放。希望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航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