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扩大低空空域开放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作出部署。
《意见》突出通用航空问题导向,提出了五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培育通用航空市场。促进通用航空与旅游、体育以及互联网、创意经济的融合发展,引领新兴大众消费。
二是加快通用机场建设。统筹协调通用航空与公共运输航空,优化规划布局,合理确定标准,完善审核程序,分类推进通用机场建设,解决“落地难”问题。
三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四是扩大低空空域开放。实现真高3000米以下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无缝衔接,划设低空目视飞行航线,方便通用航空器快捷机动飞行。简化飞行审批(备案)程序,明确报批时限要求,方便通用航空器快捷机动飞行,解决“上天难”问题。对执行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与反恐处突等紧急、特殊通用航空任务的飞行计划,应随报随批。
五是强化全程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