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对天津辖区航班正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津监管局发明电〔2016〕267号)的工作安排,3月2日,天津监管局空管处对天津空管分局航班正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实施了第二次现场督查。
本次督查项目,涉及长期性、持续性任务的进展,以及第一次督查中遗留的几项措施的完善情况。经查,空管、机场、航空公司严格执行协同放行规程,安排专人负责CDM系统运行管理,机场、空管每日对延误航班原因逐条比对核实,保证了数据的统一有效;联合机场走访了沧州、唐山、杨村等军航部门,形成定期交流机制,持续协调空域事宜;分局持续按照局方减少关舱门后长时等待的相关要求,发现情况,主动协调,避免旅客长时间等待。
针对塔台视野遮蔽,目前采取等效措施,加装摄像头实时监控,空管、机场也修订了相关工作程序,并进一步梳理了机位放行顺序;大面积航班延误发生时,空管积极与区管协调,尽可能采取自主排序模式,但由于地面保障、机坪管理等其他方面的限制,放行正常率易受影响,此问题分局已向运管委建议,共寻解决办法。
作者 赵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