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官网公布了飞机上携带含有锂电池的电子产品的新要求:对于手提式、并且内置有锂电池的电子产品,例如手提电脑、手机、照相机、摄录机等等,如果锂电池电池含量不超过2克(grams)或锂电子电池容量不超过100瓦时(Wh),乘客可选择把产品放置在寄存或手提行李内,两者皆可。
但如果该些电子产品的锂电池电池含量超过2克(grams)或锂电子电池容量超过100瓦时(Wh),携带者便需提前向航空公司提交申请,获批准后按要求放置在手提或寄存行李内。所有备用电池仍维持以手提行李方式携带。
新规定于2016年1月1日生效。澳门民航局表示,为确保澳门所实施的航空安全和保安措施与国际接轨,此次修订也是依据国际民航组织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标准而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