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王志清副局长在全国民航工作会议暨航空安全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精神,按照民航局《关于落实2016年航班正常管理措施及监测指标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提升云南辖区航班正常工作水平,云南监管局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2016年云南辖区航班正常管理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航班正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以航班正常为龙头,严格执行各项标准,全面提高服务质量,紧紧围绕“系统谋划、精细管控、严格治理”的思路,扎扎实实做出成效;二是对定期航班执行率、正常率、大面积航班延误处置实施持续监督管理,对延误处置不力引起群体性事件或旅客投诉或被主流媒体报道造成较大社会反响的航空公司、保障能力不足的航空公司、机场以及大面积航班延误处置工作中存在严重缺陷的航空公司,报请管理局对其新开航线、增加航线予以限制;三是结合航班正常数据分析,监管局将建立“末位监察制度”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强化监管,巩固航班正常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