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施行以来,天津监管局通过全面摸底明确主体、集中宣贯夯实基础、专项检查重点治理、系统监管提升效能、主动帮扶真情服务,稳扎稳打,逐层逐项,持续推进辖区危险品安全管理水平。
全面摸底明确主体。针对新规章全面规范危险品航空运输各相关主体的重大变化,监管局通过下发调查表和现场核实等方式,对辖区内经营人、地面服务代理人、货运销售代理人及各单位人员资质等进行了全面摸底与梳理。在此基础上,整理形成天津辖区危险品行政相对人、危险品运输管理情况数据库,为后续全面宣贯和规章落地打下基础。
集中宣贯夯实基础。新规章实施后,监管局通过梳理总结工作、分析研讨案例、介绍安全成果、分享资讯热点以及部署重点任务等方式在每年工作会上向辖区单位进行集中宣贯并递进式提出要求,即在确保严守规章的基础上督促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地,在基础夯实后要管理向能力提升、模范创新等纵深方向推进。
专项检查重点治理。陆续开展瞒报危险品治理、托运人资质排查、锂电池乘机安全、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督查、危爆物品航空运输清理整顿以及危险品交叉检查、三星Galaxy Note7航空禁运等一系列专项检查。通过细分不同专项的不同侧重,一方面抓主体,促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体系管理水平,一方面抓环节,结合各单位运行实际排查涉及危险品运输链条的“短板”环节,重点治理。
系统监管提升效能。根据辖区各单位间的行政、业务关系,区分出机场系、国航系、天津航系、奥凯航及其他类别,用系统管理思维和安全管理体系理念推动各单位明晰身份属性,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促进整合共享管理资源与操作经验,提升危险品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主动帮扶真情服务。针对规章实施后新增主体可能存在的管理薄弱等问题,通过深入企业一线、与管理人员座谈、介绍同类型企业实操经验、详细讲解对其适用的规章条款及开展问题集中讲评等方式,注重检查不放松的同时做好重点帮扶,促其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主体意识,从实推动规范并助其加强危险品管理。
随着《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2号)及其配套文件陆续颁布实施,监管局将按照民航局、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做好规定及文件的宣贯与落地工作,持续推进辖区危险品安全管理。